全国 企贝网 我的
  • 全国
  • 北京
  • 天津
  • 河北
  • 山西
  • 内蒙古
  • 辽宁
  • 吉林
  • 黑龙江
  • 上海
  • 江苏
  • 浙江
  • 安徽
  • 福建
  • 江西
  • 山东
  • 河南
  • 湖北
  • 湖南
  • 广东
  • 广西
  • 海南
  • 重庆
  • 四川
  • 贵州
  • 云南
  • 西藏
  • 陕西
  • 甘肃
  • 青海
  • 宁夏
  • 新疆
  • 台湾
  • 香港
  • 澳门
  • 国外

典当行注册条件

  • 发布人:黄经理

    区域:

  •    浏览次数:481 次

       发布时间:2022-10-24

  联系我时,请说是在企贝网上看到的,谢谢!

  • 代理公司服务
  • 典当行注册条件-企贝网
  • 服务项目:

    代理记账  |  公司年检  |  公司注销  |  公司转让   |  疑难核名   |  工商注册   |  挂靠地址   |  代领发票  |  发票增量   |  财务审计  |  
  • 服务介绍:

            
        有符合法律、法规规定的章程;
        有符合(典当注册机构说明:各地规定有差异,望咨询138-2353-8893)《典当管理办法》规定的最低限额的注册资本;
        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办理业务必需的设施;
        有熟悉典当业务的经营管理人员及鉴定评估人员;
        有两个以上法人股东,且法人股相对控股;
        符合《典当管理办法》第九条和第十条规定的治安管理要求;
        符合国家对典当行统筹规划、合理布局的要求。
    典当行的变更与终止
        典当行变更机构名称、注册资本(变更后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以上的除外)、法定代表人、在本市(地、州、盟)范围内变更住所、转让股份(对外转让股份累计达50%以上的除外)的,应当经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批准。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在批准后20日内向商务部备案。商务部于每年6月、12月集中换发《典当经营许可证》。
        典当行解散应当提前3个月向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,经批准后,应当停止除赎当和处理绝当物品以外的其他业务,并依法成立清算组,进行清算。
        典当行清算结束后,清算组应当将清算报告报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确认,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收回《典当经营许可证》,并在5日内通报同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。
        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在5日内通知作出原批准决定的设区的市(地)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收回《特种行业许可证》。
        典当行在清算结束后,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。
       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对终止经营的典当行应当予以公告,并报商务部备案。
    
  • 提示:本信息由卖家自行发布,请确认对方资质,谨防受骗!
X
查看本条信息需要8枚企贝币,当前剩余0
X
本次删除需要8枚企贝币,当前剩余0